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指出“把数字经济作为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努力建设‘数实融合第一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贯彻国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我省数字经济“关键增量”发展目标的可靠保证,为全省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明确,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要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我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产业结构层次、发展质态、竞争实力走在全国前列,但也面临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我们要锚定省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提出的“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发展目标,瞄准科技含量高、增长潜力大、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重点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全力建设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
突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关键技术。当前,芯片设计与制造、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卡脖子”环节,均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范畴。必须聚力牵住这些“牛鼻子”,加快攻关关键核心技术,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点的突破彻底打破发展困境,带动制造业全面转型升级。重点发挥苏州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加快突破基础软件、基础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前瞻性开展未来产业创新布局。鼓励无锡国家高性能计算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无锡)等创新平台,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卡脖子”堵点难点,聚力实施重大产业技术攻关项目,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优势企业协调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建立创新联合体及新型研发机构,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水平。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强化各级政府科研计划专项支持,完善项目立项、审查等环节企业参与机制,提升财政科研资金扶持精准度。
打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江苏是制造大省,孕育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集成电路、软件与信息服务技术、物联网、光伏等产业无论是规模还是创新能力均居全国前列,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奠定了坚实基础。我省重点打造的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有5个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施的“531”产业链培育工程,有12条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要继续巩固提升我省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环节优势,延伸突破产业链重要环节,推动EDA软件、芯片设计、芯片制造等向高端攀升,积极布局非硅基芯片产业(石墨烯芯片、光子芯片等)。发挥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引领作用,加快突破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薄弱环节,积极围绕RISC-V指令集、LoongArch指令集等构建开源生态,力争掌握“芯片架构+自主操作系统”发展主动权。大力发展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数字产业,构建自主可控产业生态,打造一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超前布局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数字人、元宇宙等数字未来产业,构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到产业化一体化的融合创新体系,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成果,多方协同开发未来产业创新应用场景。
培育产业链“链主”与骨干企业。我们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加快在数字经济领域培育一批世界一流根植性企业,着力发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强大的磁场效应,广泛吸引国际国内高端创新资源。重点围绕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物联网等我省已具有显著规模优势的产业,加快制定链主企业培育计划,实施财税、金融、税收、土地等结构性支持政策,培育一批技术引领型、市场主导型的头部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瞄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培育一批细分行业、细分市场和“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打造产业链重要节点的“配套专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体系,建设一批适应数字经济成长特点的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创业园,培育一批初创科技型企业和小微企业。
构建完善产业发展生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具有创新性强、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等特点,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创新规律,强化产业生态构建,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更大范围、更高层次融合协同发展。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加强与上海创新链衔接,引导更多数字创新成果在我省产业化落地,积极借鉴浙江数字技术应用业发展经验,更大力度推进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丰富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加强与安徽在量子技术、新型显示、智能语音等领域合作,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创新链分工合作体系。加快打造共性技术公共服务网络,依托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为集成电路、物联网、区块链等产业提供检验检测、标识管理、流片支持、IP购买与EDA开发等公共服务。强化标准、专利、品牌对产业发展硬核支撑作用,鼓励引导关键领域产出一批高价值专利,加快制定一批技术自主、应用带动的国际国内标准,着力在数字终端产品方向培育一批江苏主打品牌。发挥法治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加快人工智能、车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领域立法工作。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决策服务作用。
促进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数字产业化创造的产品及服务最终为产业数字化及全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服务支撑。要紧扣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以及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建设需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以及更多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应用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赋能全社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加强对数字经济统计理论、方法、手段等研究与创新,完善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单位认定、增加值核算、贡献度测算等统计指标体系,提升全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统计数据质量。强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定期发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据及发展动态报告。组织对全省及各设区市开展年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综合评价,健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考核机制,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指标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关考核。
(作者单位: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赵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