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202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一体部署实施”。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在“四链”融合系统中,资金链作为畅通经济循环的“大动脉”,是驱动创新链的主要引擎、支撑产业链的基本要素和锻造人才链的重要条件。因此,着眼于资金链这条“核心链”,以资金链效能提升推动“四链”深度融合,不仅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重要使命任务的必然途径。
从经济学内涵机理来看,推动资金链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本质上就是实现资金链有效匹配创新链、有效服务产业链以及有效激励人才链。当前,江苏在推动“四链”融合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资金性质与创新活动不匹配、金融服务与产业发展不协同、资金激励与人才反哺效应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在推动资金链与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融合的实践样本中,合肥的“以投带引”模式、深圳的“专业管家”模式、杭州的“人才靶向”模式、上海的“全生命周期”模式等,都聚焦国际科技前沿、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竞争优势的重点领域,利用“政府财政+金融资本+社会资金”聚引创新资源要素、头部链主企业和高端人才团队,进而实现“1+1+1>3”的高质量发展局面。借鉴这些成功模式经验,结合江苏实际,可以从提升财政资金功能、搭建创新投融资体系、疏通融资供求对接渠道、健全资金人才互动循环体系、营造“四链”融合发展生态等方面,来寻求资金链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推动路径。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投融资取向,用好财政“小资金”撬动社会“大资本”。推动资金链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根本目标是形成以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本为内核动力的高质量发展局面;总体思路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投融资取向,发挥财政资金盘活全社会资本的功能;重要抓手是用好政府引导基金,加快推动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促成城投公司与金融机构组建大规模产业基金。可参考借鉴合肥建投基金的“以投带引”模式,立足江苏本土优势,找准产业发展定位,瞄准能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关键领域,以投促招,以大基金招引大项目,以“基金集群”撬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另一方面,推动城投公司功能加快向产城融合、产业驱动、“融投建管服”一体的市场化发展模式转型,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高能级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聚引高新技术产业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以资金链驱动区域产业升级。
注重创新活动资金的差异化配置,搭建有利于产业科技创新的多元投融资体系。推动资金链有效匹配创新链,前提是要区分各类资金与创新活动的性质,从而建立公共非营利性资金重点支持创新链前端、营利性资金重点支持接近产业化环节的差异化配置机制。对于不确定性与外部性较强的基础研究与科学创新,应强调非营利性质资金的担当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支持力度。对于应用性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应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释放多层次资本市场效能,并采取“风险资金投种子期、信贷资金投成熟期”的基本配置策略。同时,利用“财政资金+风投资金+商业资金”模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在政府相关部门带头整理“卡脖子”技术清单的基础上,破除分割使用科技支持基金的传统做法,而通过集中各部门基金打造“基金矩阵”,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并招募优质专业的风险基金管理团队进行市场化运作,有效规避寻租风险,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加强金融创新和金融设施平台建设,积极疏通实体经济融资供求对接渠道。推动资金链有效服务产业链,重点是通过加强金融创新和金融设施平台建设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促进大量闲散的社会资本有效转化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资本资源。一方面,协同推进实体经济的技术创新与虚拟经济的金融创新,通过增加全社会优质资产供给,驱使资金链主动围绕产业链进行有效服务。针对融资主体歧视问题,应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考核权重,以此增加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正向激励强度。同时,探索实施随借随还、循环贷款等新型金融产品服务,为中小企业、传统行业企业等市场主体拓展融资渠道。另一方面,积极推动金融数据中心、金融云服务平台、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平台等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建设一批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探索构建集基础设施、数据治理、产融应用等于一体的金融科技平台系统,不断完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和征信服务体系,推动政银企信息沟通,疏通融资供求对接渠道。
完善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健全资金人才互动的增值型循环体系。推动资金链有效激励人才链,迫切需要优化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激励相容制度。一方面,适度增加科研人员的稳定性薪酬待遇,尤其是最具创新创造能力的青年科研人员,鼓励其放手大胆投入科技创新活动。适当提高科研项目预算条目设置及管理办法的灵活性与适用性,根据科研项目性质,提高间接经费占比,延长经费使用期限,提升项目经费拨付效率。另一方面,结合科研院所服务企业的科研绩效来配置财政支持经费,鼓励科研院所实施人才股权激励制度,支持科研人员以股权收益、期权确定等方式享有科技创新及升值收益,保障实现创新劳动与利益收入更大程度对接对等。这既有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也有助于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推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从而促进资金链锻造人才链、人才链创造资金链的双向互动和良性循环。
探索促进政策协同增效的制度环境,营造“四链”深度融合的高质量发展生态。推动“四链”深度融合,离不开相关政策协同配合的制度环境。在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上,探索制定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贡献度相挂钩的管理办法,对包括各类财政专户间隙资金及专项基金在内的财政性资金存款实行统筹调度,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贡献作为财政性资金存款分配依据,建立动态调整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性资金对金融资源向重点产业链企业倾斜配置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在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上,加快健全产融对接服务机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协同,推动重点产业链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争取更多的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等低成本资金。在产业政策与人才政策协同上,鼓励传统的工业园区向产业生态社区转型,注重加强教育、医疗、文娱、体育、商业等居民生活性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置,“筑巢引凤”留住人才、“聚才引智”稳住产业,形成“以城留人—以人创科—以科促产—以产增资—以资建城”的良性循环,推动“四链”深度融合。
(作者分别系江苏省社科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研究员;江苏省社科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