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技是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省委书记信长星在全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聚焦海洋科技、海洋产业两个关键,统筹临海近海资源利用和深海远洋开发,提高科创资源集聚度,培育涉海科技型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江苏凭海跨江、拥湖枕河,沿海地区平原面积广阔、岸线类型多样、绿电资源丰富、江海联动优势明显。以海洋科技赋能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紧扣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全面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具有沿海特色的海洋经济,以科技的含金量提高海洋产业的含新量。
海洋科技创新资源优势不断凸显。2023年,江苏海洋生产总值(GOP)为9606.9亿元,占全省GDP的7.5%,对地区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8%,其中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52%左右。我省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拥有954公里的海岸线,海洋资源综合指数居全国第四,滨海湿地占全国的18%,沿海滩涂约占全国的1/4,海洋资源丰富、海域滩涂广阔、海洋生态优良,具备实现海洋科技创新的独特自然优势。江苏沿海地区正立足地理位势,把握生产力布局走势,抢抓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上海大都市圈功能拓展和长三角产业协同创新机遇,因地制宜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积极探索海洋产业强省之路。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我省沿海地区涉海产业领域已建成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超100家,培育涉海高新技术企业超300家。围绕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新能源、绿色智能海洋装备等领域组织实施关键技术和成果转化项目超50项。强化对涉海科技项目、科技企业、创新平台、成果转化、高端人才的政策扶持,加速高端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集聚,初步形成“领域专精、层次高端、梯队有序”的高水平创新团队。量质齐升建设重大涉海平台,培育国家级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力量,打通产学研用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支持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建设。集聚高端资源,加快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等海洋战略力量布局,打造向海发展“强引擎”。
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赋能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等传统海洋产业,借助“数字+”实现强链补链延链,丰富传统海洋产业门类,创新产业业态,做大产业规模。通过海洋科技创新促进我省沿海地区临港、能源、海洋工程装备、医药等特色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向绿色低碳转型,海洋特色产业“两高一低”项目产值占比近三年降低5%。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海洋牧场、海洋技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科技研发力度和新技术的应用不断加大,引导海洋产业向新兴领域迈进,推动相关产业迅速突破,进一步提升新兴产业竞争力。
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有着诸多优势,但同时也面临着海洋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前沿技术研发不足、科技创新主体单一、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缺乏等问题,亟须发挥海洋科技创新对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沿海地区海洋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长三角地区科技、人才和产业优势,建立健全海洋科技支撑体系,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大海洋科技投入,加快建立开放、协同、高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明确海洋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做好海洋科技创新制度顶层设计,引领海洋科技内涵式发展,推动相关产业、财税、土地、环保等政策与科技政策衔接配套,推动科技政策落地落实。加强海洋科技关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外引内培”双向发力,按照海洋产业关键性技术突破路线图,精准对接人才需求,因地制宜创新人才飞地模式,解决沿海地区高端人才不足的问题。积极拓展海洋科技创新主体投融资渠道,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实施“金融+”工程,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对涉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建立覆盖不同发展阶段各类企业的金融创新体系,为涉海科技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加强前沿技术研发,打造沿海地区海洋经济战略科技力量。坚持海洋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导向,按照“一年起势、三年成型、五年跃升”的思路,通过政产学研协同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快自主培育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构建以实验室为引领、技术创新中心为骨干、新型研发机构为支撑的创新平台体系。积极推进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省海洋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中心和省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海洋创新平台建设,构建关键核心技术融合创新体系。依托江苏海洋大学,整合现有涉海高校、科研机构和科考平台等创新资源,聚焦江苏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协同攻关,加速海洋创新资源集聚,打造高端要素“蓄水池”,建设国内领先的海洋高端研发基地(平台)。加强与国际海洋科研强国以及国家海洋领域大院大所的合作,吸引其在我省沿海地区设立研究所或分院,切实提升江苏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沿海地区海洋技术创新体系。海洋科技创新需打破路径依赖,围绕我省沿海地区海洋产业链上下游关键节点,实施海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壮大涉海科技型企业集群,支持企业与高校等研究机构针对关键性核心技术、战略性技术产品、高端装备等产业链“卡脖子”关键环节进行联合攻关。一是技术创新主体由过去过多依靠科研院所向企业转变,积极探索“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涉海科技型企业联合打造特色产业学院、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心等机构,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调创新生态。二是破除“大树底下不长草”现象,从过去过多依赖国有企业向多元经济主体共同发力转变,将民营企业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三是做好海洋科技创新服务,按照“放管服”要求,为科技创新主体减负松绑,优化创新主体过程管理,打造具有较强活力和生命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提升海洋科技服务能力,构筑新型海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我省沿海地区海洋科技能力提升,需要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海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和组织,尤其是着力构筑新型海洋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一是打造海洋产业技术研发协作服务平台,最大程度解决海洋产业“共性”技术投入问题,以公共实验室、专业技术实验室、检验检测技术中心为主要载体,切实提升中小企业高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增强海洋产业整体竞争力。二是共建海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打破海洋科技资源分散割裂局面,发挥海洋科技资源合力,重点加强大型涉海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以及海洋科技资源库、咨询服务共享。三是以智慧港口建设为抓手,布局线上线下一体化现代物流共享服务平台,将沿海三市港口打造成服务产业端的智能物流平台,为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能信息服务和一体化物流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作者分别系沿海发展智库教授、中韩(盐城)产业园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沿海发展智库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