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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当代党员】事不避难者进

发布时间:2026-04-17     稿件来源:《当代党员》2026年第7期     作者:李英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这句古语激励党员干部遇难不避、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强调不能因有困难而不为、因有风险而躲避、因有阵痛而不前。“事不避难”,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深刻道理,既道出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核心要义,也彰显了组织选人用人的实践指向,是衡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试金石”“磨刀石”。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普遍存在,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困难、挑战与问题本质上是矛盾的集中显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同时,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困难、挑战与问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机遇、动力与成就。“事不避难者进”的深刻启示在于,要承认矛盾的客观性、普遍性,遵循事物发展规律,同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在应对困难的生动实践中实现发展与突破。
  党员干部要把握“事不避难”与“进”的辩证统一关系,以“不避难”的基本态度,实现“进”的行动结果。千难万难,畏难才真难,“不避难”是不回避不逃避问题,核心是“不避责”,敢于担当作为、敢于斗争。而“进”既指党员干部个人的能力提升、本领增强,也指问题的解决、事业的发展。现实中,少数人奉行“避责思维”,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看见风险往外推,把“不出事”当作最大政绩,把“留痕迹”当成工作闭环,看似四平八稳,实则畏首畏尾、贻误发展、辜负民心。畏难则退,克难方进,党员干部要知重负重、迎难解难,形成越敢担当能力越强,能力越强越能担当的良性循环。
  组织也要把握“事不避难”与“进”的辩证统一关系,让“进”者投身“不避难”的实践,让“不避难”者有“进”的机会。困难挑战既是组织检验干部的“试金石”,也是干部成长成才的“练兵场”。组织选人用人育人,要坚持把一线作为主考场、把实绩作为硬标尺,要把党员干部放到改革发展主战场、服务群众最前沿、风险攻坚第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让敢担当、善作为、不避难的干部脱颖而出、有为有位。同时,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打消干部“怕出错、怕问责”的思想顾虑,让干事者能甩开膀子放手干、迈开步子大胆做,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事不避难,行者必进。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高质量发展面临诸多卡点,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基层治理存在诸多难题。这些“难”,绕不开、躲不过、推不掉。唯有始终保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志气与锐气,党员干部才能在攻坚克难中创造实绩,组织才能在选贤任能中凝聚合力,不断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推向前进。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重庆市党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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