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年全国两会正值“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即将开启的关键节点。回顾“十四五”时期,全国信访系统取得了哪些标志性成果?这些成果为新征程上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怎样的基础?
李文章:“十四五”时期,全国信访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创新治理理念、完善治理手段、提高治理能力,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实现信访问题“量”的持续下降和信访工作“质”的有效提升。一是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阐释,党中央、国务院隆重召开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组织编写出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形成信访领域重要理论成果,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引。二是按照党中央的安排部署,历时两年精心组织起草《信访工作条例》,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施行。这是信访工作开展70多年来首部党内法规,以《信访工作条例》为统领的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信访领域重要制度成果,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提供了法规遵循。三是牢牢把握信访矛盾发展演变规律,接续开展治重化积、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两个三年攻坚行动,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群众重复信访率大幅下降,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的转变,形成信访领域重要实践成果,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提供了科学方法。四是建立健全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的领导体制,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履行国务院直属机构职责,编制实施国家信访局首个五年发展规划,因时因势制定年度施工路线图,形成信访领域重要改革成果,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是坚持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的根本定位,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价值追求,深入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精心组织“最美信访干部”宣传,狠抓信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形成信访领域党的建设成果,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记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十五五”规划建议。如何理解“五个法治化”的深刻内涵?下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着力点有哪些?
李文章:“五个法治化”是《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要求的具体化。预防法治化,就是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预防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受理法治化,就是由信访部门对信访事项分清性质、明确管辖、精准转办督办到位,以程序推进保障实体解决。办理法治化,就是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监督追责法治化,就是对信访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失职失责行为,精准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维护秩序法治化,就是在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五个法治化”,持续打通做实用好法治化“路线图”,依法纠治“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问题,切实提升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记者:“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在您看来,这三者之间是怎样的逻辑关系?信访部门如何推动落实?
李文章:“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的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是一个逻辑严密、体系完备、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源头化解强调的是“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推动治理与服务关口前移,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积累,为社会治理夯实基础。多元化解强调的是系统集成、凝聚合力,通过构建社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渠道,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各种手段,为不同类型矛盾提供精准、高效的解决路径,为社会治理提升效能。有序化解强调的是遵循规律、依法治理,通过引导群众严格按照法治化“路线图”反映诉求,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确保矛盾化解过程不跑偏、风险能管控,为社会治理守住法治底线。这“三个化解”阐明了矛盾化解的有效方法路径,形成全周期治理闭环,确保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依法推进,实现“案结事了”的善治目标。
记者:“多元化解”体现了社会治理的系统思维,信访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多元化解体系中承载着怎样的独特功能?这种功能设计体现了怎样的治理理念?
李文章: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新业态新群体不断涌现,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多样。社会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一种力量、一种途径很难达到治理目标,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多元化解体系,持续提升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6种办理方式,即政法机关法律程序、仲裁程序、党员申诉或申请复审程序、行政复议等特定行政程序、行政履职程序、行政三级办理程序,相应程序分别由承担具体职能的部门依法办理,构建完整的矛盾多元化解体系。对于前5种情形,信访部门通过严格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要求,精准甄别区分,依法导入相应法定程序办理。对于不属于前5种情形的事项,包括群众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政策调整产生的问题、无法导入其他法定途径的问题,等等,由信访部门依法导入行政三级办理程序进行办理,确保矛盾化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社会治理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这种功能设计,正是以人民为中心治理理念的生动体现。
记者:为什么说信访工作被形象地称为“晴雨表”,反映了国家治理中哪些深层次的制度优势?
李文章: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了解社情民意最直接、体察群众疾苦最细致、反映政策得失最客观,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称之为“晴雨表”。《信访工作条例》第三条就信访工作基本定位作出明确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从制度层面揭示了其在扩大民主、权益保障、民主监督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本社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qz@qunzh.com
办公室电话:(025)832198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5)83246532,(025)8321981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Copyright @ qun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184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