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前不久出版的《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精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文稿69篇,系统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原创性贡献。我们要深入学习这一重要著作,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根基与生成脉络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集大成者,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法治观、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其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在价值层面吸收“德主刑辅”“明德慎罚”“天下无讼”等理念,在制度层面主张融合乡规民约、调解机制等本土资源,确立“德法共治”的现代原则,有力彰显法治建设的文化主体性。
在理论体系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十二个坚持”为核心,构建起系统化框架。一是明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确立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强调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三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协同并进,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四是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全球治理变局。五是强化组织与人才保障,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十二个坚持”是逻辑严密、有机统一的整体,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遵循、价值内核、实施路径等。
在理论创新层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法治中国”战略目标并纳入党和国家顶层设计,突破法律工具主义局限,确立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全局性、基础性与保障性地位。强调立法质量为法治生命线,推动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话语体系与实践范式。习近平法治思想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张力,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在中国语境下的原创性发展,完成“时代化”与“本土化”双重转型。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路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标志着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这一重要思想确立了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全局性地位,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确保法治建设的方向不偏、立场不移、原则不失,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核心在于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现实问题,不断提升治理实效,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十五五”时期,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理论与实践统一,要求以强烈的问题意识破解结构性难题。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目标与总抓手,统筹推进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及党内法规五大体系建设,构建全链条闭环制度架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出发点,重点回应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权利诉求,激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健全动态需求响应机制,聚焦提升公众在公平正义、安全尊严、程序参与等方面的司法获得感。强化跨部门协同治理与风险前瞻研判,提升法治供给的系统性、精准性与人文温度。
治理效能转化的关键,在于打通法治实施链条。一是推进机制化落实,摒弃形式主义与执法无序,制定分阶段、可量化、可评估的实施方案,建立动态监测与反馈调适机制。二是激活司法动能,统筹公正与效率。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审判权配置与运行流程,完善类案强制检索与裁判规则指引,推动裁判尺度统一,遏制同案不同判。强化司法预防功能,推动“枫桥经验”数字化转型,健全“三调联动”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与实质解决。三是构建协同化基层治理格局,整合执法、司法与社会资源,加强综治中心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力量协同与责任共担,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法治实施网络。通过制度集成与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法治体系对复杂社会问题的响应能力,切实增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动能。
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这一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是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提出的一个新的重大法治命题。实现这一目标,就是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跃升。
对照新要求新目标,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面临新的挑战。“更高水平”意味着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意味着必须更好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当前,随着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法治建设还必须实现新的变革,更好支撑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面对国际局势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还需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为此,必须更加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理念方式创新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现新的突破。要坚持守正创新,聚焦“数字正义”“数字文明”“数智法治”等前沿议题,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与司法指引,提升法治回应能力。要持续推动理念更新、方法革新,通过“普法五进”“法治实践基地”等载体,强化案例式、场景化教育,推动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实践,实现思想与行动的紧密结合、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要依托基层法庭、司法所和普法阵地,开展参与式法治论坛、民生领域专项调研,增进全民法治认同。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
[作者系江苏警官学院院长、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副理事长,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文化安全风险智能评估体系构建研究”(24BKS116)、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公安对党忠诚价值观建设研究”(24MLB001)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苏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