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党建思想以“十四个坚持”构建科学框架,其中“坚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科学回答了什么是党的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成为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在习近平党建思想“十四个坚持”的内涵要义中,严明纪律是贯通上下的刚性纽带。没有纪律,政治统领就缺少具体抓手,制度治党就缺少硬约束,统一领导就缺少执行力。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有科学纲领,而且要能以铁的纪律把纲领变成统一行动。加强纪律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践行初心使命的根本保证。
纪律建设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理论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和指导革命斗争的过程中反复强调,任何一个政党的运行和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纪律,严格的纪律是建立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首要条件。针对德国党内严重缺乏组织纪律、“思想混乱达到了惊人的地步”的状况,马克思强调,“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时,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为了进行斗争,我们必须把我们的一切力量捏在一起,并使这些力量集中在同一个攻击点上”。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创建、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党的一大纲领对组织纪律、保密纪律作出明确规定;二大党章专门设置纪律章节;五大首次提出“政治纪律”概念并选举产生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前夕提出“两个务必”及“六条规定”;新中国成立初期成立专门纪律检查机关,严厉惩处刘青山、张子善等一批贪污分子。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继颁布,纪律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理念。一百多年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关键在于始终握紧纪律“戒尺”,依靠严明纪律把全党凝聚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习近平党建思想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坚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并列纳入“十四个坚持”,揭示出一个深刻道理:全面从严治党要靠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更要靠纪律这条“带电的高压线”把对党员的高标准要求转化为党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底线。
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的纪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定了行为边界、明确了政治方向,有利于及时纠偏错误言行,防范腐化蜕变。反之,没有纪律的刚性约束,管党治党就会陷入宽松软的状态。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严字当头、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持续用纪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根本大法,是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新时代党中央与时俱进修改党章,把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体现为党章规定。同时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标志性法规,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保障。
越是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越要绷紧纪律这根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仍然存在。唯有严明各项纪律,才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为战胜风险挑战提供根本保证。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习近平党建思想强调“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新时代纪律建设是以严明政治纪律打头管总,带动党的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以政治纪律统领各项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全部纪律的基础和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上越坚定,遵守组织程序、恪守廉洁底线、站稳群众立场、规范工作行为、严管生活作风的内在主动性就越充分,越有利于实现由“要我守纪”向“我要守纪”的转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把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在重大原则和大是大非上旗帜鲜明,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以高度政治自觉校准履职用权的根本坐标,为恪守其他各项纪律筑牢思想根基。
以常态教育促进自觉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把学纪明纪守纪纳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培训必修内容,突出对“关键少数”、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的重点教育引导。强化日常教育提醒,破除“纪律是约束领导干部的,和普通党员无关”的错误认知。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推动全体党员把纪律规矩从外在条文转化为内在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以刚性执行彰显纪律权威。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职务高低、岗位差异,只要触碰纪律红线,就必须依规依纪作出处理。破除“好人主义”等庸俗心态,杜绝选择性执纪、弹性执纪,杜绝小事纵容、大事迁就的现象,以无差别的刚性执纪,持续树立纪律不可冒犯的严肃地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违纪。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专责的责任体系,把纪律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层层传导从严压力。
(作者分别系江苏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院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 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