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路径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发布时间:2026-04-23     作者:宋 超 崔宇青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对照这一战略要求,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在规模与结构上均面临严峻挑战。全国范围内,涉外法治人才呈现总量不足、结构失衡、高端稀缺的核心特征。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涉外法治人才总量约3万人,律师占比超70%,但能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仅1.2万余人,占律师总数不足2%。高端人才尤为匮乏,可从事双反双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业务的资深律师仅500余名,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独立办案的仅300余名,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顶尖专家不足百人,数字贸易、数据跨境流动等新兴领域人才缺口较大。江苏省涉外法治人才规模位居全国前列,91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45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领军人才库,4名律师入选全国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但区域分化显著,60%以上人才集中在南京、苏州,苏中、苏北地区人才密度偏低。在此背景下,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成为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困境

认知理念亟待更新速成思维盛行,部分高校将涉外人才培养简化为法学本科+外语证书,压缩国际法课程课时,导致学生专业基础薄弱;封闭思维突出,固守高校单一主导,多数涉外班学生四年仅参与1次涉外庭审观摩;简单叠加思维,将法律+外语理解为知识的机械拼接,仅开设法律英语词汇课,忽视法律逻辑与外语能力的深度融合。

教学体系亟待重塑培养目标模糊,部分院校跟风设专业,因师资不足导致课程质量低下;课程体系失衡,课程思政与专业脱节,新文科建设滞后,对热点问题回应迟缓,国际法课时普遍不足32学时;实践培养虚化,教学以填鸭式为主,缺乏模拟仲裁、庭审演练等互动环节,法律文书写作教学被忽视,学生所写文书漏洞百出。

培养机制亟待优化多数院校将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列为选修课,涉外课程仅占总课时的15%,缺乏跨境并购、国际仲裁等实操课程;省内高端涉外服务机构实习名额极少,且优先录用顶尖高校研究生;未开设跨文化教育课程,因不了解宗教习惯、谈判风格等文化差异,导致合作搁置、条款误读等问题频发。

涉外法治人才应具备的核心素养

跨文化沟通能力是涉外法治工作的敲门砖涉外法治人才应具备的基础核心能力为法律外语能力与跨文化沟通能力。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推进,部分非英语语种需求凸显,但当前存在学生专业词汇匮乏、高校师资断层的供给缺口。涉外法治人才需敏锐识别差异,兼顾法律原则与文化习惯,同时掌握国际礼仪,避免文化冲突阻碍事务推进。

涉外法务专业能力是涉外法治工作的核心引擎国内法运用是基础,需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专项法律,精准把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等实操要点。国际法掌握是关键,需精通国际公法、私法、经济法三大分支。实务操作能力是落脚点,法律文书处理中,需重点审查跨境协议的权属瑕疵、反垄断豁免等条款,诉讼仲裁中需熟悉不同法域规则。

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是涉外法治人才的精神内核首先体现为坚定的政治立场,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坚持我国主张,使工作与国家涉外法治战略同频共振;其次,需恪守忠诚、公正、保密等准则,遵守国际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最后,要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跨境环境侵权案中推动环境修复,在国际人权对话中传递我国生存权和发展权理念,同时参与涉外法治普及工作。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路径

强化需求导向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分层分类设定培养目标,面向国际组织,培养多语种+国际法+跨学科高端人才,设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班;面向政府部门,培养政治强+专业精+外语好复合型人才,共建定向班;面向市场主体,培养实务专+行业懂+服务优应用型人才,开发行业定制模块。建立常态化供需对接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司法部、商务部等部门每年发布涉外法治人才需求白皮书。推行精英化培养,鼓励法学强校实行小班化教学本硕贯通培养,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学生赴国外顶尖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学位(LLM)。

优化课程体系筑牢专业能力根基重构课程权重与结构,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纳入本科必修课,课时提升至4864学时;增设一带一路国别法系列课程,实现非英语语种与法学的深度融合。深化课程思政融合,将中国诉美反倾销案等实践案例融入课堂。推进新文科交叉融合,设立法律+科技”“法律+经济交叉方向,开设普通法精要、跨境数据合规、国际投资税收筹划等课程,允许学生跨学院选课。强化实务导向,将涉外实务模块占比提升至总课时的30%以上,开设国际仲裁模拟、跨境并购文书起草等实操课程;采用案例教学+角色扮演模式,提升实战能力。

创新培养模式拓展协同育人路径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共建涉外审判实习基地,安排法官一对一指导,与跨国企业、涉外律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推进国际化培养,邀请国外顶尖教授、国际仲裁员、大律师授课,确保外语授课比例不低于20%,扩大海外交换与实习规模。革新教学方法与师资培养模式,推行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利用数字平台建设涉外法律实务资源库,实施师资能力提升计划,要求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具备6个月以上实务经历,聘请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建立师资国际培训机制,每年选派若干名教师赴海外培训。

强化实践育人构建全链条实践体系夯实基础实践,通过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英语口译等课程打好基础;建设校内涉外法律诊所,为中小企业提供基础涉外法律服务。深化专业实践,强制要求学生在涉外单位进行中长期实习,并鼓励参加杰赛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等竞赛。拓展高端实践,建立与国际组织的合作通道,选派优秀学生参与高端涉外法律实务,开阔国际视野。

完善保障与评价体制健全制度保障,出台江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制定涉外法治人才核心能力标准,开发能力测评系统;完善激励机制,对高校、教师、学生给予专项奖励与政策支持。构建科学评价体系,建立高校自评+实务互评+第三方测评的立体评价网络,实施入学培养毕业就业全周期评价,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动态优化培养方案。

[作者分别系南通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教授、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区域治理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南通市侨联副主席]

责任编辑: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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