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并强调“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上取得新成果”。对江苏而言,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是核心驱动力,制度创新是关键支撑力。破除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关键在打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堵点,推动先进生产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把江苏科教、产业和市场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提高政治站位,明晰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作用
在战略定位上把准改革逻辑。发展新质生产力,核心是以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关键是以制度创新塑造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破除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能仅停留于局部政策修补,而要通过深化改革,重塑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制度环境,加快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在关键环节上打通转化通道。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难点集中在“1到10”环节。这一阶段既要完成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和商业推广,又要协调科研团队、企业主体、产业资本和应用场景,单靠高校院所或单个企业难以独立完成。要健全跨主体协同、长周期投入、风险共担和专业化服务机制,助力科技成果跨越从技术可行到商业可行的关键门槛。
在实践探索中彰显改革价值。科技体制改革越深入,越要从生产力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重塑科研组织、成果转化和资源配置方式。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江苏产研院)作为江苏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十余年来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和产业化应用导向,持续探索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等机制,推动创新活动从“有什么成果转什么”向“产业需要什么就组织什么”转变。实践表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关键在于形成企业牵引需求、平台组织攻关、人才创造价值、资本分担风险、市场检验成效的创新生态。
聚焦机制堵点,打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通道
以需求牵引破解供需错位。科技供给与产业需求脱节,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两张皮”的集中表现。破解供需错位,关键在于健全需求发现、技术判断、资源配置、联合攻关的贯通机制。江苏产研院从产业真实需求出发,与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创新中心,以企业愿意出资解决的技术“真需求”为牵引,协助开展行业战略研究、制定技术路线图、凝练核心技术问题,并转化为科研团队易于承接的创新项目。针对行业共性技术需求,探索“众筹科研”模式,引导上下游企业集资定方向、研究所定向攻关,推动创新活动从供给侧单向输出转向需求牵引、精准组织。
以组织创新破解路径依赖。传统科研组织方式多以学科、课题、项目为中心,难以适应新赛道产业技术攻关要求。破解路径依赖,关键在于重塑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让懂技术、懂产业、懂市场的人组织创新、配置资源、推动转化。江苏产研院立足新型研发机构定位,遴选具有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和项目组织经验的领军人才担任项目经理,赋予其组建团队、决定技术路线、统筹使用经费的自主权。围绕产业技术方向,采取“团队控股、轻资产运行”等方式建设专业研究所,推动科研组织从封闭式、项目式、单主体运行转向开放式、平台式、网络化协同。
以链式服务破解转化断点。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关键堵点在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企业孵化、产业化应用等环节衔接不顺。破解转化断点,必须形成技术、资本、场景、人才协同的链式服务体系。江苏产研院围绕成果转化全链条,贯通技术识别、场景验证、工程熟化、企业孵化和产业导入,推动科技成果从技术可行走向商业可行。通过建设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专业平台,集聚技术经理人、产业专家、投资机构和应用场景,为早期硬科技项目提供持续服务。探索“拨投结合”等机制,引导财政资金、产业资本和市场资金共同支持早期硬科技项目。
以开放协同破解动力瓶颈。打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通道,既要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也要健全成果赋权、收益分配、股权激励、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江苏产研院深度参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探索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打造重大集成创新平台、对接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开展跨区域联合攻关的一体化运行机制,推动研发载体上游对接国内外高校院所和科研团队,下游服务长三角产业链企业和地方园区。同时,通过专业研究所公司化运行、“拨投结合”支持引领性创新项目等机制,推动研发团队拥有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对早期硬科技项目建立风险共担、宽容失败机制。
强化制度集成,形成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江苏路径
提升企业主体地位,健全需求牵引机制。把企业需求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导向,强化企业在创新需求提出、资金投入、成果应用中的主体地位,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上下游企业和金融机构协同攻关。完善企业参与科技项目指南编制、项目遴选、过程管理和成果评价机制,推动更多创新资源向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集聚。围绕江苏“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建立常态化产业技术需求征集、凝练、发布和响应机制,推动科技创新精准对接产业升级。
强化平台组织功能,健全分类支持机制。完善分类支持、动态评价、长周期投入和风险共担机制,赋予新型研发机构更大科研组织、人才引育、成果转化和资金使用自主权,避免简单套用传统事业单位管理方式和企业短期指标。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围绕重点产业链、未来产业和关键共性技术方向,与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园区平台、产业基金合作,探索项目经理制、团队控股、轻资产运行、专业研究所等组织方式,提升跨主体组织攻关和跨区域配置资源能力。
加快转化链条建设,健全成果落地机制。围绕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布局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企业孵化和产业化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走向应用场景和产业一线。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完善成果定价、收益分配、股权激励、知识产权运营和尽职免责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使用权和转化收益权。建设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探索收益分成、项目跟投、市场化评价等制度,推动更多原创成果、前沿技术、硬科技项目跨越转化门槛。
增强开放协同供给,健全要素保障机制。把全面融入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为重要牵引,支持南京、苏州发挥关键支点作用,促进长三角创新资源与江苏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完善跨区域技术转移、平台共建、项目协同和场景开放机制,推动技术、人才、资本、数据等创新要素与应用场景顺畅对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用好“拨投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基金跟投、风险补偿等工具,引导更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推动政府职能从“直接管理项目”向“营造创新生态、完善制度供给、优化资源配置”转变,为新技术新产业成长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作者系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