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畔,江豚嬉戏;太湖滨,碧波荡漾。作为经济大省,江苏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将“环境美”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鲜明底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十四五”以来,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连跨3个万亿元台阶、2024年达13.7万亿元的同时,实现了生态环境从严重透支到明显好转的历史性转变,交出了一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的绿色答卷。
聚焦高水平保护,激活绿色发展新引擎
江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重要论述,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过程,以生态环境“高颜值”支撑经济发展“高质量”。
锁定“双碳”战略目标,打造减污降碳高地。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通过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和专项落实的有机结合,构建了“1+1+N”政策体系,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全面制度保障。全省通过推动71个城市、园区和企业开展多层次试点示范,探索差异化碳达峰碳中和路径。针对钢铁、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制定实施精准的碳达峰行动方案。例如,钢铁行业严禁新增产能并推进短流程炼钢技术的使用。同时,江苏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有效激发企业减排内生动力。在强有力的政策引领下,全省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分别较2010年下降约41.8%和46.6%,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态势明显。此外,江苏已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规划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并连续五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优秀等级,标志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达到新高度。
优化环境准入标准,驱动产业绿色变革。通过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据“三线一单”实施差别化准入管理,并积极探索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等,形成了有效的绿色导向机制。“十四五”以来,全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累计推动7134家印染、电镀、化工等传统行业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促进资源节约和减排降耗。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面,全省累计创建439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和1649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达51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这些举措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化、高端化转型,2024年全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41.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首次突破50%,形成了绿色产业新优势。
强化环境目标引领,助推能源结构转型。通过设定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等量化目标,实施“绿电进江苏、进园区、进企业”三大工程,有力驱动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截至2024年底,全省新能源总装机规模达8808万千瓦,装机占比达43.2%,历史性超过煤电,成为全省发电装机的第一大电源。其中,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超1100万千瓦,占全国37%以上,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光伏发电装机达7441万千瓦,成为新能源发展的绝对主力。江苏还积极推动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构建起江苏“风光核氢”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绿色动力基础。
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系统保护效能。通过深化与生态环境部的战略合作,系统构建了以法治化为根基、以标准化为规范、以精细化为手段、以智慧化为支撑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十四五”以来,颁布实施13部地方性法规和116项生态环境标准,构建起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涵盖大气、水、固废、噪声、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的法规标准体系。特别是,在全国率先以党内法规形式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级督察、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等3项督察制度体系。此外,江苏还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集成海量环境数据构建省级生态环境管理平台,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江苏还创新实施“绿岛”项目,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理念,累计建成187个项目,惠及3万多家中小企业,有效破解了中小企业污染治理难题,这一做法被写入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擦亮美丽江苏新名片
江苏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重要指示精神,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全省坚持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推动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
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蓝天白云成为常态。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高质量完成钢铁行业过亿吨产能的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水泥、焦化企业有组织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累计推动钢结构、包装印刷等行业超7000家企业实施原料替代。2024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至32.3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5.7微克/立方米,连续四年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82.5%,较2020年提升1.5个百分点,为2013年新标准实施以来最优水平。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连续六年保持在90%以上。
水环境治理显成效,碧波清流映照美景。2024年,全省2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3.8%,较2020年提升10.5个百分点,连续三年保持优级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七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100%。太湖水质改善取得历史性突破,成为江苏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的标志性成就。通过持续努力,太湖湖体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水生生物多样性首次达到“优秀”等级,首次全年达到国家良好湖泊标准,连续十七年实现安全度夏。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达84.4%,居长三角地区首位。
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净土安全根基稳固。建立全过程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7.89%,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截至2024年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至近2100万吨/年,为2020年的9.5倍。此外,江苏统筹推进“无废城市”“无废园区”“无废运河”建设,已有2个园区获批国家新污染物治理第一批试点,是唯一有两个项目入选的省份。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塑造永续发展新格局
江苏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全省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核心,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生态岛”试验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扎实推动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理念到现实的跨越。
生态空间管控从严,绿色发展基底牢固。2020年,在全国率先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将全省22.49%的陆域面积划定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进行严格保护,形成全国唯一的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结合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约8474.27平方公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约14741.97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和14.28%。“十四五”期间,为确保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江苏出台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确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的优先地位,确保其“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供了关键支撑。
生态修复工程系统推进,绿水青山重现生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国家“山水工程”完成生态保护修复超89万亩,9个省级山水示范工程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约2.5万亩,江苏特色“山水工程”体系已逐步形成。全省先后建成133个生态安全缓冲区,其中南京江宁区的都市型生态安全缓冲区湿地项目,将原来的垃圾存放地变为城市公园,既改善了秦淮河水质,又为市民提供了休闲空间。
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生灵和谐共生。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211个,为麋鹿、丹顶鹤等珍稀濒危物种提供了重要栖息地。其中,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麋鹿种群从1986年的39头增至8000多头,成为世界最大的野生麋鹿种群;南京长江江豚监测站作为全国首个城市中心区江豚观测点,2024年累计记录江豚出现1800余头次,活跃度达到五年前的两倍以上。在巩固传统保护方式的同时,江苏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在全省启动23个“生态岛”试验区建设,旨在通过系统性生态修复和人工适度干预,有效连接碎片化栖息地。根据最新生物多样性调查成果,江苏物种数更新至9266种,其中陆生维管植物2913种、陆生脊椎动物523种、陆生昆虫3216种、淡水水生生物2614种,充分证明了江苏在提升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方面取得的扎实成效。
江苏的实践充分证明,高水平保护非但不是经济发展的阻力,反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通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江苏实现了经济总量攀升与生态环境改善的历史性转变,展现了经济大省在协调发展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关系上的绿色担当,为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路径提供了有益借鉴。□
(作者单位: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厅基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霍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