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把握开发区发展阶段及职能定位

发布时间:2026-05-09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袁庆锋 嵇晓雯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开发区从诞生初创到加速成长、从成熟稳定到转型提升,其在空间开发、土地利用、产业质效、人口集聚等方面不断发展演变,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开发区应该承担哪些职能、如何聚焦主责主业,特别是社会职能归属、与属地政府关系等重大问题,始终与其发展历程相伴相生。为此,通过相关指标量化明确开发区所处发展阶段,并相应确定职能配置及管理运行模式,对于分类指导、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明确坐标,准确定位发展阶段

科学判断开发区所处发展阶段,是合理配置职能、优化管理模式、提升治理效能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有关部门关于开发区考核评价的相关指标口径,选择少量直接反映开发建设成熟度的关键指标来确定发展阶段。着眼关联度高、操作性强、量化精准等,可选取土地开发率、土地建成率、工业用地占比和人口密度等四项指标。

土地开发率指开发区已建设用地面积占规划可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反映空间开发的饱和程度,最为核心直观,是从整体上判断开发区处于何种发展阶段的首要依据。根据开发建设的一般规律,对于以建设新城为发展目标的开发区而言,在起步时土地开发率普遍低于50%,区域以未利用地、农用地为主,基础设施尚未成网;进入成长期后,土地开发率逐步提升至50%-85%,主干路网、市政设施基本覆盖,可建设空间持续释放,产业项目加速落地,发展重心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提升;若土地开发率超过85%,则进入成熟期,基本依赖存量更新、产业升级和功能完善实现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土地建成率指投入使用土地占已供应建设用地面积比例,是判断开发区从建空间向聚产业转变的重要标志。工业用地占比指工业用地占已建成建设用地比例,是区分工业主导型园区和产城融合型园区的重要依据。人口密度指规划总面积中每平方公里内常住人口万人数,决定公共服务配套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需求强度。

上述指标相互关联、互为印证,覆盖了空间开发、土地利用、产业结构、功能配套等反映开发进展的主要方面,构成了确定开发区发展阶段的指标体系。根据这一体系,结合开发区所在区域的发展特征和总体水平,可将开发区划分为开发建设、成长提质、成熟融合3个发展阶段,并定期开展综合评估,每2-3年动态判定开发区发展阶段。

 

备注:4指标中土地开发率指标最为核心,其他可统筹考虑,有2-3项符合即可判定。指标参考阈值主要体现江苏等相对发达省份水平。上述阶段划分限于以建设新城为目标的开发区,不包括化工园区、综保区等特定功能园区。

因时制宜,合理配置承担职能

开发区的职能配置不能一定终身、一成不变,而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要按照聚焦主责、边界清晰、动态调整的总体要求,阶段化、差异化、精准化配置开发区所承担职能,做到与发展阶段相匹配、与管理需求相适应、与体量规模相协调。

开发建设期的核心任务是打基础、搭框架、聚项目,为此职能配置重点是基础建设和招商引资,夯实开发区发展根基。具体包括:强化规划引领与空间管控;统筹土地征收、整理、供应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制定针对性招商政策,健全招商工作机制;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审批;负责项目建设和企业投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工作。这一阶段应剥离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以属地政府管理为主,但需全链条赋予开发区与项目建设紧密相关的行政审批权力。

成长提质期的核心任务是强产业、提质量、谋创新,为此职能配置重点是产业集聚和创新升级,提升发展质效与核心竞争力。具体包括: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集群,推动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引入孵化器,搭建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资金能源等要素配置;完善生活配套,优化公共服务,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这一阶段应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经济领域行政监管工作,并根据产业发展和人口聚集进程,逐步有序承担居民服务、文教卫生和民政福利等社会事务。

成熟融合期的核心任务是优功能、重统筹、促转型,为此职能配置重点是产城融合和综合治理,有序向城市功能区过渡。具体包括:在高质量发展方面继续发挥引领作用,发展新质生产力、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等;完善商业、居住、生态功能,提供各类优质公共服务;统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职责,推进产业迭代、城市更新,推动产城人深度融合和可持续发展;保持精简高效的体制特色,开展制度创新试点,输出管理模式,发挥辐射作用。

量体裁衣,持续优化管理模式

一段时间以来,各方面反映开发区精简高效的体制优势有所弱化,职责越拓越宽、机构越设越多、分工越来越细,特别是有的开发区托管代管了一个甚至几个乡镇(街道),实际管辖范围远远超出核准面积,这也是导致开发区机构膨胀、区政关系剪不断、理还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在开发区管理模式上,也存在着要么开发区完全不承担社会职能、要么将开发区完全等同于行政区等两种截然相反倾向。

对此,一方面要客观理性看待。认识到开发区从最初的几平方公里、万余人左右,发展至管理上百平方公里,服务几万甚至几十万群众,体量能级和承担任务已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增设机构、增加人员有其必然性。另一方面也要继续发挥优势。就是指开发区在发展成熟后如何继续保持原有体制优势,不能向行政区体制简单复归,这也是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的应有之义。为此,必须以整合主体、减少层级、高效运行为原则,进一步理顺区政关系,优化管理模式。

在开发建设期,要采用独立运行模式,由党工委管委会集中行使赋予的权力、直接承担开发建设任务;机构编制精干高效,不求大而全,为后续发展预留充足空间。在成长提质期,机构编制向经济建设主责主业倾斜;探索清单管理,理清开发区、市县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权责边界;整合设置支持保障类事业单位,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到了成熟融合期,能移区调位的就移区调位,能转为行政区就转为行政区。或者采取一体化管理运行、区政合一等管理模式,设置一套机构,不搞两个摊子、两套班子,推动内部管理更扁平、运转更高效,外部分工更合理、边界更清晰。其中对于县级管理且四至范围主要在单一乡镇(街道)的开发区,到了一定阶段就要鼓励区政融合。比如,2025年底,南京市推动栖霞区与国家级的南京经开区以及仙林大学城三区合一,实行一体化融合发展,整合了机构、简化了层级、统筹了力量。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编办市县行政机构编制处)

责任编辑:陈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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