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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与国家整体规划衔接工作

促进各类规划相互耦合、相互支撑、相互促进
发布时间:2026-03-31     稿件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蔡之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要与国家整体规划衔接好”。我国规划类型众多,做好规划衔接工作,重在坚持和运用辩证思维,在明确国家整体规划引领地位的前提下,统筹编制好各类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汇聚强大合力。

  深入认识做好规划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国着力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有效指引和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形势变化,各类规划的复杂性和相互关联性不断提高,做好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与国家整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经济工作是中心工作,党的领导当然要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作为指引整个国家发展的顶层设计,国家整体规划尤其是五年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内外发展形势作出的科学判断,对国家发展进程作出的总体安排,对各项发展任务作出的战略部署。做好规划衔接工作,重在以国家整体规划为载体和主渠道,将党中央已在国家整体规划中明确的方向、原则、战略部署清晰准确体现到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确保各级各类规划与国家整体规划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各地各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因地制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地制宜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工作方法。“十五五”规划纲要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同时应看到,不同地区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不尽相同,如果搞千篇一律,规划部署与当地实际就会“水土不服”,这就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在编制自身规划时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国家整体规划的总体性要求和各地发展的差异性实际,找准能够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的发展路径。

  做好规划衔接工作要坚持辩证思维 

  国家整体规划与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区别,做好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与国家整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必须坚持辩证思维,准确认识和全面把握不同规划的“同”与“异”。

  在规划定位上,处理好“普遍性”与“个体性”的关系。国家整体规划体现规划体系的总体方向和基本原则,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则依托国家整体规划在特定地区和行业进行拓展。国家整体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发展路径等内容,既体现国家发展意图,也内含关于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普遍要求。将国家整体规划中的普遍要求全方位贯穿、体现到各类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确保后者的个性服从全局的共性,既是决定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效果的关键因素,也是做好规划衔接工作的着力点。

  在规划内容上,处理好“系统性”与“结构性”的关系。国家整体规划着眼全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必须充分考虑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的发展需要。作为国家整体规划的重要支撑,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既要依据国家整体规划的总体定位和系统部署,找准自身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位置,在任务选择上合理调整、在资源布局上轻重适宜,也要理顺规划之间的分工和协作关系,努力实现“1+1>2”的效果。

  在规划目标上,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国家整体规划所确定的各类指标,是引领全国发展的风向标和信号灯。对此,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过程应正确认识国家目标与自身目标的内在联系,在严格遵照国家整体规划确定的目标、方向、原则前提下,制定符合客观规律和国家发展需要的指标,做到宜快则快、宜缓则缓。例如,在制定经济增速目标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自身优势,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目标,充分发挥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欠发达地区则不能盲目追求高经济增速,而要坚持实事求是,将主要资源用于夯实发展基础和改善发展环境。

  明确做好规划衔接工作的发力点 

  做好规划衔接,应立足规划编制、实施与评估等各环节,精准破解制约规划有效衔接的堵点难点问题,为规划衔接提供有力制度机制保障。

  完善决策机制,全面把握各方意见,确保规划衔接遵循共同原则。一方面,优化规划决策和编制程序。依据国家发展阶段和中心任务,充分考虑国家发展的整体性需要和个体的差异化情况,合理制定契合国家共性和地方个性的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央地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强化区域对接、部门协作、功能耦合,全面考量各地区各部门发展实际和诉求,提升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完善规划体系,规范规划实施程序,为规划衔接提供制度支撑。围绕“目标—指标—任务”逻辑,加快建立目标上下传递、指标统筹制定、任务层层分解的规划实施体系,明确共性和个性目标的相互关系和统筹方式,发展指标的确定依据与具体水平,全局任务和地方、行业任务的分工关系和联动渠道,为规划有效衔接和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优化国家整体规划体系架构,全面考量国家规划的地区属性、产业属性、领域属性,在确保国家规划完整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规划内容体系,为各类规划衔接指明方向、提供接口。

  完善评估机制,提高规划衔接匹配度,确保规划衔接效果。一是坚持动态监测评估。对标国家整体规划实施程序和周期,各地方和部门应建立规划的监测评估机制,将规划完成情况纳入政绩考核,定期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周期、全环节、全领域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进程符合预期。二是强化各类规划衔接的互动和反馈机制。重视长期规划与年度规划在具体任务、实施节奏、政策力度上的深度协同,依据指标的年度进展与变化,合理优化和科学调整下一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各类长期规划目标能够顺利实现。三是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针对规划衔接中的部门沟通、指标确定、任务分解等环节存在的堵点卡点问题,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和规划衔接,确保各类规划落地见效。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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