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的“典”范意义

发布时间:2026-03-24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邱云昌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日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成为继民法典之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者,典范也,代表着崇高、庄重与权威。生态环境法典的范意义,至少体现在四个维度。

从立法精神看,生态环境法典是价值理念的典范

生态环境法典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立法领域的集中体现和权威载体,承载着深厚的时代精神和价值追求。

深刻鉴取生态兴则文明兴的历史观法典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取之有度”“执两用中等哲学智慧,融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修复等制度设计之中,彰显了深邃的历史自觉和文化底色。

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经济观法典明确规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提供了一整套价值转化和利益激励的工具箱,在法治轨道上打通了两山转化通道。

生动诠释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民生观法典开篇明义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确认细化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有力回应噪声、油烟、恶臭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家门口问题,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全面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法典突破行政区划与要素分割壁垒,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确立了协同治理的法律框架。

严格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观法典对现行相关法律责任规定进行平移、择取、归并、提炼,对不同领域的同类违法行为,设置相同或者大体平衡的法律责任,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电磁辐射等新领域新问题增设相关法律责任,构建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刚性约束体系。

从立法演进看,生态环境法典是制度创新的典范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历经五十余年探索实践,从1973年首个全国性环保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破土萌芽,到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梁架柱,到2014史上最严环保法修订出台,再到2018生态文明写入宪法,走出了一条由点及面、与时俱进、不断迈向精密与成熟的法治演进之路,构建起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石,以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修复领域数十部单行法为主干,以大量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补充的“1+N+X”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问题的跨介质性、跨流域性与跨区域性日益凸显。以往环境领域的单行法,虽在各领域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但就好比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规则间不可避免会有交叉、盲区乃至冲突,不仅增加了制度运行成本,也削弱了环境治理整体效能。生态环境法典对过去数十年来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环境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梳理,消除规范冲突、填补制度空白、整合重叠规则,形成一部内在统一、逻辑严密的权威法律文本,标志着我国环境法治建设从分散立法迈向体系整合的新阶段。

从立法实践看,生态环境法典是系统集成的典范

生态环境法典将散见于30多部法律、100多部行政法规和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中的规则,以及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成果,予以编订纂修、体系重塑和集成升华,最终凝结为五编千余条的法制巨著,堪称立法技术层面系统集成的典范之作。

相较于《法国环境法典》大而全的伞状结构、《德国环境法典》注重逻辑结构采取的潘德克顿体系,考虑到生态环境领域变动不居的特性,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并不追求一步到位、绝对完备的封闭法典,而是采取了一种更为务实、渐进和科学的适度法典化模式。法典编纂进程中,对于规划、标准、监测、影响评价等通用性规范,运用提取公因式的技术提炼归纳于总则编,实现制度集约;对于水、气、土等10部成熟的基础性法律,整合编修后全篇纳入,不再保留原单行法;对于自然生态要素、流域、特殊区域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择其要旨要则纳入,同时保留原相关单行法;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前沿议题,仅作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为未来立法和实践留下空间;对于行业排放标准、技术规程等内容,仍主要通过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予以细化,作为法典实施的配套支撑。这种法典为纲、单行为目的格局,既确保了核心制度的稳定和统一,又为法律体系的完善预留了弹性空间,实现了稳定性和开放性的有机统一。

从立法功能看,生态环境法典是治理革新的典范

法典的诞生,深深植根于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宏阔图景,是中国之治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彰显,必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强大法治引擎。

引领发展路径法典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在污染防治编明确禁止做什么,针对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噪声、放射性污染物、化学物质等8大领域,画底线、明规矩、定边框;在绿色低碳发展编规定应当如何发展,为产业结构调整、能源体系变革提供清晰的制度指引和正向激励,为高质量发展铺设绿色轨道和制度标尺。

强化治理效能一部统一、权威、清晰的法典,为市场主体、执法机构和司法部门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和裁判依据,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有分散立法下法律责任认定标准不一、裁判尺度差异等问题,有力提升了法律的可预见性和实施效能。

固化改革经验法典梳理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将河湖长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实现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的深度衔接、同频共振。

降低普法成本作为一部集成性法律,法典本身就是最权威的环保教科书。公民学习法律、查找规则、主张权利,只需通过一部体系完备、逻辑清晰的法典,而无需在数十部单行法中辗转穿梭,这极大降低了全社会法律认知、遵守、运用和普及方面的综合成本。

彰显大国担当法典主动衔接国际公约,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庄严承诺转化为国内行动纲领,充分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江苏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

责任编辑: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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