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2026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江苏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和民生工作新特点,积极主动解答如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如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如何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等课题,探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民政部门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部门,必须着眼人民群众更加多元多样的新需求,拓展覆盖更广、持续适度的普惠性民生福利,发展品质更优、均衡可及的基础性民生服务,提供成色更足、精准高效的兜底性民生保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有温度、更有质感。
丹阳市精心打造户外结婚颁证基地 江苏省民政厅供图
创造高品质生活是群众所盼、发展所需
“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是着眼发展进入新阶段、群众需求出现新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创造高品质生活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具体实践。追求高品质生活,意味着发展视角从侧重“物”的增长转向聚焦“人”的福祉,将经济增长的成果切实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实实在在的生活品质提升,从根本上回答“发展为了谁”的问题。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高品质生活不可或缺的筑底者、赋能者和促进者。这就要求自觉将民政事业融入现代化建设大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在促进共同富裕、提升民生品质中发挥积极作用。
创造高品质生活是对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积极回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的多元化、个性化特征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民生“八个更”,这个“更”字就说明,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当前,人民群众的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优不优”,对服务的适配性、便捷感、精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创造高品质生活,就是要不断满足群众新期待,确保现代化进程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频共振。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最广泛,从社会救助到养老服务,从儿童福利到殡葬服务,从婚姻登记到慈善事业,人们生活中的永恒命题——生老病死、婚丧嫁娶、老弱病残,每一样或多或少都跟民政有关,都涉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展民政事业,就是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品质,更好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高品质生活”的现实图景。
创造高品质生活是落实“投资于人”的基本路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投资于人”要求我们既要把更多资源投向人的能力培育、福祉提升和潜能释放,有效促进人的发展,更要立足民生产业发展所需和民政事业进步所能,催生更丰富的产品、更优质的服务、更先进的业态,为产业转型与经济结构优化提供强大内生动力,为创造高品质生活奠定坚实基础。对民政工作而言,就是要深化对“投资于人”的规律性认识,树立民生经济思维,充分发挥民政服务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银发经济、甜蜜经济、地名经济等,以促进人的尊严实现、能力提升与幸福体验为落脚点,实现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联动发力、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积极探索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民政路径
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更趋多元的期盼,民政部门必须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担当作为,从最贴近群众需求的领域入手,以更具温度的政策、更为精准的服务、更富创新的实践,积极探索高品质生活实践路径。
强化“困有所助”,筑牢高品质生活底线。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着眼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需求,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格局,打造“物质+服务”救助体系,统筹考虑困难群众需求和地方财力可承受,完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不断提升救助标准,全面加强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确保实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强化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枢纽作用,提高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行质效,迭代升级“苏童成长”综合服务平台,更大力度关爱保护留守和流动儿童,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开展“托苗计划”,为有需求的社会困境儿童积极提供托管、康复、特教等服务。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把发展残疾人事业摆在突出位置,有效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托养服务等制度。实施“精康融合提升行动”,推动服务网络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强智能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应用,完善社区租赁服务网点建设。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进一步破除残疾人在社会融入中的“隐形门槛”,用“强力政策”保护“弱势群体”,让他们的生活更加体面、更有尊严、更为幸福。
强化“老有颐养”,回应高品质生活期盼。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强化老龄工作统筹。着眼江苏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速快、老龄化程度深的省情实际,抓住“十五五”关键窗口期,瞄准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加快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加速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路径。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的服务供给格局,加快构建县区有平台、街镇有枢纽、村居有站点的城乡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持续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打造覆盖广泛、便捷可及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有效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共建老年友好社会。统筹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好小区、好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居家和环境适老化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品质,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权益保障和社会优待,加快探索引导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路径,加速推进老年人用好智能产品、融入数字时代,支持鼓励老年人共助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强化“呼有所应”,提升高品质生活成色。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专项社会服务,为群众带来更加优质的体验。彰显婚姻服务的人文关怀。突出人文化、仪式感、纪念性,打造景区登记处、户外颁证基地、婚俗文化馆等,变“单一婚姻登记”为“多元婚姻服务”,倡导积极婚恋婚育观,培育“简约而不简单、浪漫而不浪费”的婚俗新风尚。突出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加快建设城乡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健全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殡仪相关服务标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伤心事”暖心办。同时,大力推进移风易俗,营造文明节俭治丧、绿色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的新风尚。深化区划地名服务内涵。统筹编制全省行政区划总体规划,优化村镇布局,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推动地名与文旅、产业、美食等深度融合,推出系列“地名旅游线路”“地名美食地图”“地名文化IP”,助力文旅、餐饮等产业发展,让地名为文化寻根、为旅游铸魂、为产业赋能、为城市加分,全面助力区域发展和乡村振兴。
强化“多元善治”,凝聚高品质生活合力。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福彩公益是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力量。推动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组织源于民间、根植人民,服务民生是其与生俱来的使命。精心打造“苏社有为”服务品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重点围绕产业振兴、人才培育、文化传承、乡村治理、稳岗就业等领域,搭建参与帮扶平台,以实实在在的为民成效彰显社会组织的时代担当。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牢固树立“慈心为本、善举为民”理念,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开展扶老助残、恤幼济困、助学助医等活动,把慈善帮扶到最需要、最能产生效用的地方。加大福彩公益助困力度。福利彩票是国家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精准对接社会需求,积极拓展公益实践的广度与深度,推动福彩公益项目在更多民生需求领域深耕细作,让公益温暖可感、民生关怀可及、帮扶效果可持续。
夯实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民政根基
创造高品质生活,离不开坚实而深厚的民政基础支撑。必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根基、谋划长远、坚守底线,不断厚植民政事业发展沃土,使其真正成为承载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以文化铸魂凝聚共识。民政工作承载民生温度,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民政文化,推动孝亲敬老、扶弱济困、恤孤慈幼、助残为乐、婚姻文明、殡葬新风、慈善公益等理念深入人心。通过文化浸润,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福祉,让民政工作不仅满足基本物质需要,更体现情感关怀与价值引领,为和谐社会注入深沉而持久的精神力量。
以法治立规护航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民政领域法规政策制定、实施与普法宣传,将法治教育融入民政工作全过程,提升系统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完善民政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各项服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以人才强基赋能增效。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关键依靠人才支撑。必须统筹推进民政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建设,积极引进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快省级民政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深化养老护理等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为民政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以安全筑底守牢防线。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廉洁是事业的基石。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关键岗位、环节和人员的监督,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政治生态。同时,坚决守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底线,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消除各类隐患,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作者系江苏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