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省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纵深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各地区各领域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实践成果。本刊特编发苏州、连云港、扬州三篇笔谈文章,以点带面展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成效。
将法治锻造为城市核心竞争力
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近年来,苏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着力将法治锻造为城市核心竞争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苏州实践持续深化。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苏州的实施意见》,明确“六个走在前列”目标;率先探索“关键少数”法治建设履职纪实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护航中心工作方面,在全省率先探索重要立法项目“双组长”制、立法推介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层法治建设条例均为全国首创;成为全国唯一拥有6个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专业化法庭的地级市,设立全国首家企业重整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区,实体运行驻新加坡海外综合服务中心,升级覆盖50多国300多家机构的“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依法行政方面,在全国率先出台《苏州市行政检查办法》,创新探索以“三跨四清单”为主体的“综合查一次”改革模式;42.46%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化解,行政诉讼败诉率从8.4%降至3.51%;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苏州将锚定“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强化法治引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新质生产力法律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加强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深化“信用沙盒”监管;实施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现代法律服务业高地。强化法治规范,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三服务”专项行动,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发挥6个专业法庭优势,深化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建设涉外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等平台,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强化法治保障,满足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持续开展强基提能惠民行动,建强“法律明白人”队伍;打造“一刻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实施“关爱民生法治行”;培育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依法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苏州、法治苏州。
让法治成为凝聚社会人心的最大公约数
连云港市委依法治市办
连云港坚持把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与法治连云港、法治政府一体统筹推进,让法治成为凝聚社会人心的最大公约数。重抓制度规范。出台社会治理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16部、规范性文件23件,推行“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委会实施、监委会监督),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政村和社区全覆盖。重抓宣传引导。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融合“山海河湖”风貌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活用贝雕、版画、葫芦烙等非遗资源,“法治+非遗”品牌获评司法部典型案例。重抓权益保障。建成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出先医后付、老幼共托、渔家驿站、劳资矛盾多元调解等惠民实事,“法护营商润民企”、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公益诉讼等获评全国典型案例。重抓依法治理。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五治提升”工程,在全省率先启动市县乡村四级基层治理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建设,上线运行基层治理信息平台,石梁河水库生态治理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连云港将坚持重点再聚焦、举措再细化、落实再加力,开创更高水平法治社会建设新局面。聚焦制度规范引领。加强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等法规制度供给,完善村规民约、行业规章,以良法保障善治;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健全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制度。聚焦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化律师、公证、仲裁等领域改革,加快法律服务数智化转型,强化“一老一小”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服务;健全公众参与立法、决策的常态化机制,推动群众“需求清单”转化为“任务清单”;做优法律援助,深化刑事辩护全覆盖,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聚焦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调处;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接访、包案制度;纵深开展“清朗”“网安”等行动,打击网络乱象;深入实施公共安全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入城市发展实践
扬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扬州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入城市发展实践,成功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12345热线荣获全国卓越服务能力热线奖,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全国推广,“诚信扬州建设”入选国办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扛牢政治责任。创新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教育、贯彻实施体系,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现场研学”,市政府常务会议首题学法;推动法治督察、年度述法、法治考核一体联动,实现市、县、镇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金融领域专题述法全省推广。聚焦抓实重点。连续12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2号文件”,建成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中心,自主研发“涉企行政检查服务一体化平台”;全国首创重大行政决策“四办会商”制度,出台全省首个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地方标准,设立省内首家设区市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前端化解成功率超四成,“穿透式审查”一揽子化解“一人200案”行政争议。牢记法治为民。建成大运河(扬州段)法治文化景观集群;全面建成四级综治中心,信访集中督办件、源头治理件化解稳定率均达100%;在全省率先推行“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服务模式;举办司法行政开放日、行政复议开放日等活动,切实践行法治为民理念。
扬州将深入推进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坚持依法决策,让政府权力规范运行。探索制定市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完善目录管理;创新合法性审查“前置化”机制,实现“事后纠错”转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升级“涉企行政检查服务一体化平台”,构建数据赋能的智能监管模式;明晰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防范“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完善行政诉讼信息双向通报制度,发挥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功能。深化法治惠民,让法治温暖深入人心。探索“AI+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免证城市”建设,构建“一码通城”应用体系;依托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中心,精准对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需求;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完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