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文化活力 打造内需新引擎

发布时间:2026-02-11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魏 鑫 陆永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列为2026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之首,为十五五开局凝聚内生增长动力。江苏作为文化大省,文化消费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精神向往,也催生了更高水平的文化生产、供给、分配和消费需求。面向十五五,江苏在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文化的力量,多措并举激发文化活力,着力打造多层次、强带动、可持续的扩大内需体系,进而将深厚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强化顶层设计与价值引领。推动文化繁荣、激活内需潜能,离不开前瞻性的战略谋划与稳固有力的制度支撑。系统布局文化发展,创设优质发展环境。把文化发展深度融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把文化要素内化为驱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变量和战略性资源,聚焦文化内需,推动文化跨时空、跨领域、跨业态融合发展。科学绘制江苏文化资源图谱,对全省文化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开展空间定位、价值评估、基因解码与关联谱系分析,精准布局数字文化、文旅融合、文创设计等新赛道。通过政策引导、空间布局、场景供给,从源头上营造鼓励创新、激发创意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文化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助力内需潜力持续释放。坚持正确价值引领,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下沉。高质量文化生态的生命力,最终体现在服务人民、扎根生活、激活需求的实际成效上。要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延伸,深度融入社区治理、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让文化设施从地标变为日常生活的场景,让文化活动从观赏变为可参与的实践,实现文化发展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以文化赋能激活内需发展势能。

优化资源配置与科技赋能。激发文化内需潜能关键在于打破传统路径依赖,对资源进行全局性、引领性重组。一方面,打造梯度化文化生态。立足江苏文化资源禀赋,在全省范围内规划建设国际性文化创意中心城市、区域性特色文化高地,同步激发县域、乡村层面的文化遗产活力,推动文化发展上下联动、全域协同。深度挖掘地域文脉优势,开发江苏文脉研学线路等特色品牌项目,配套发放文旅惠民补贴券,推出消费优惠举措,降低群众文化消费门槛。另一方面,强化数字赋能。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以技术创新驱动文化业态迭代升级。依托人工智能(AI)技术,对传统文化产品进行数字化、体验式再包装,培育在线文化娱乐、数字艺术展览等新型消费业态。加快建设江苏文化大数据体系,有序开放公共文化数据资源,推动数据转化为资产,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文化产业体系,提升群众文化消费的便捷度与获得感。

深化产教研学融合。依托全省175所全日制高校,充分发挥江苏高校人才聚集优势,优化文化建设全链条人才培养机制,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文化人才发展体系,为文化建设与内需激活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具体而言,加大对文化学者、科研人员的经费支持力度,设立各级地方艺术生产专项基金,重点向基础性研究、交叉学科探索、前沿技术应用等关键领域倾斜,打破传统单一项目资助模式,构建多元化、分阶段、可持续的投入体系,推动文化经典研究成果产出,并加速转化为文化产业链条上的优质产品,实现学术价值与市场价值双向提升。积极探索产业出题、学界答题、协同破题的良性机制,紧扣文化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鼓励文化科技型企业家兼任高校产业教授,支持高校教师带着科研成果进入企业创新中心、共建研发平台,将高校智力资源精准导流至数字内容生产、文化装备升级、文化遗产活化等核心领域,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进一步释放文化内需潜力。

布局特色空间与品牌矩阵。布局特色文化空间集群,构建层次鲜明的品牌矩阵,推动文化资源从分散景点体验目的地转型,持续拓宽文化消费场景、培育消费新动能。以文化需求为导向,构建”“联动的全域文化消费空间。深度挖掘各地独特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差异化历史文化创意产品,如依托南京明城墙、扬州瘦西湖等历史文化IP,打造兼具观赏性与体验感的文化风俗景观、地域文化图景,培育可持续、高品质的文旅消费模式。构建全省联动的文化空间新格局,重点推进市级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存转型升级,打造沉浸式艺术区、文创消费地标。着力培育县域非遗小镇”“艺术乡村等特色文化聚落,有机整合文化遗产、生态景观与城乡功能,打造贯穿全省、串联全域的文化动脉,推动文化消费从单点打卡全域畅游转变。以传统节日为依托,培育文化消费新增长点。深入挖掘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创新开发与节日关联的优质文化产品,突破以饮食为主的传统节日消费模式,开发节日特色周边产品、礼仪体验活动、主题展演等多元业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文化需求,提升节日文化消费的质量与效益。完善节日文化消费配套保障,统筹落实节日假期时长优化、交通出行便利化、消费物价调控等举措,营造便捷、舒适、有序的节日文化消费环境与氛围。

完善文化立法保障体系。文化立法是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更是保障文化产业拉动经济内需长效良性运转的基本前提。一是明确立法原则,聚焦风险防控。落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核的文化立法原则,立足江苏文化发展实际,梳理全省独有的文化安全风险点与立法需求,围绕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不良价值导向整治、文化遗产保护等关键领域,加快推进针对性文化立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文化安全法治防控体系。二是加大立法与执法力度,强化法治赋能。将文化立法提升至保障文化安全、塑造核心价值、驱动产业创新、激活内需潜力的战略高度,聚焦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文化领域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文化立法规范文化消费市场秩序,建立覆盖营销推广、交易流通、体验服务的全链条消费权益保障机制,明确数据、IP、算法等新型文化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规则,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权益,着力塑造敢消费、愿消费的文化消费市场环境。此外,创新监管模式,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罚事前监管、事中管控、事后惩戒全流程转变,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主体(平台、创作者、经营者)信用档案,将侵权违约、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与联合惩戒,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进而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作者分别系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陈伟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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