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党员干部从政干事的根本准则,也是检验党性与作风的“试金石”。《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这为广大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
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阐明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从“要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到“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再到“坚持立足实际、科学决策,坚持着眼长远、打牢基础,坚持干在实处、务求实效”,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
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原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把准立场方向,坚决摒弃“官本位”思想。要坚持唯物史观,将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尺度,始终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高质量发展是正确政绩观的目标导向。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实现从“速度优先”向“质量为本”的发展逻辑转变,追求“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坚决抵制透支未来、牺牲环境的“显绩”,努力创造泽被后世、造福长远的“潜绩”。
求真务实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态度。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正确政绩观是干事热情与科学精神的辩证统一,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工作中察实情、出实招,凡是符合新的实践要求、契合人民群众期盼的事业,就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全局
这是彰显党性质宗旨、夯实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员干部一旦存在政绩观偏差,会导致出现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割裂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只有将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才能在实践中站稳人民立场,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这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逻辑。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传统粗放型的增长模式与高质量发展背道而驰。党员干部必须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政绩冲动,把精力集中到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上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这是提升治理效能、涵养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政绩观决定党员干部的行为方式和工作作风。正确政绩观弘扬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能有效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党员干部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当务实担当蔚然成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疾便失去了滋生的土壤,这不仅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更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构筑了坚强保障。
锤炼党性践行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一项政治要求,更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能力保障。唯有以党性为纲树立正确政绩观、在监督问责中防范政绩观错位、在真抓实干中持续淬炼政绩观,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扎实业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强,则立场稳、方向明、定力足;党性弱,则容易在政绩追求上出现偏差,陷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窠臼。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本在于持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将理论的核心要义内化为崇高的党性觉悟、转化为正确政绩观的“底色”。在理论滋养中,党员干部才能不断锤炼政治品格,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正确政绩观的坚守,不仅依赖于内在的党性自觉,同样也离不开外部的制度约束与监督校正。一方面,必须构建更加科学、全面、多维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以制度化方式引导和塑造正确政绩观。要改变以往偏重经济指标、数量增长的单一政绩考核模式,突出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标准。此外,为防止“材料政绩”“数字政绩”等形式主义倾向,还应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更加突出人民在政绩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尺度。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在监督问责中防范政绩观错位。对于在工作中政绩观出现严重偏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党员干部,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严厉处罚,形成强大震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归根结底要见之于行、落之于实,体现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做到不打任何折扣,不耍任何小聪明,不搞任何小动作,认真将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在实践中,要深刻把握并处理好“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的辩证关系,既要以“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抓好当前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当前“急难愁盼”的各类问题,也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谋划长远发展。同时,党员干部必须将自身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主动到复杂环境中历练,不断提升自身的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群众工作、抓落实等方面的各项能力,最终以过硬能力让正确政绩观在实干笃行中落地生根。□
[作者分别系江南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政工室一级警长。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研究”(23&ZD003)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苏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