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在此背景下,江苏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探索具有前瞻性和现实可行性的政策举措,既是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也是探索实现高质量发展新路径的必然选择。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牵引,加大前沿引领与策源能力攻坚力度。依托江苏现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与高层次平台集群,构建从基础研究到未来产业孵化的全链条策源体系,实现从“参与跟跑”到“并跑引领”的关键跃升。探索基础研究新范式,释放国家战略平台辐射效能。依托南京、苏州等科技战略支点城市,以南京紫金山创新带为原始创新平台,依托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以及其他重点实验室等重要载体,联合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等高校、中科院在苏科研院所等,组建一批基础研究联盟,探索数智生命、飞行汽车、未来地球等更为前沿的原始创新方向。整合现有科技资助计划设立专项,重点支持围绕国家实验室重大方向衍生的、具有探索性的自由选题项目,形成“任务型驱动”与“好奇心驱动”并进的基础研究格局。升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功能,打造一体化服务能力。推动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加快从机时服务向解决方案和科学数据产品升级,积极增建原子级制造等大科学装置。依托南京、苏州、无锡等建设高水平科学数据中心和算法创新中心,引育大设施科学家和数据工程师团队。在面向长三角乃至全国用户提供实验服务的同时,鼓励定制化实验设计、海量数据分析和建模服务,将江苏大科学装置优势转化为大数据和大模型优势,催生新的产业机会。健全非共识筛选与长期资助机制,支持颠覆性创新。针对顶尖人才与高风险原始创新,试点采用“推荐制”等特殊识别与支持通道,由省内外科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组成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于获得推荐者,原则上给予5年以上持续稳定资助,配套提供在省内各类平台上进行概念验证的优先权,为自由式探索、开放式创新等潜在颠覆性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生态。
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机制,畅通新质生产力孕育与价值实现通道。充分利用江苏“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丰富场景和龙头企业引领优势,构建“需求牵引、中试加速、应用反哺”的产业创新闭环,将产业厚度转化为创新浓度。推动链主企业联合创新,加大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加快构建以链主企业为核心、产权与利益紧密捆绑的新型创新载体。在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链,支持徐工等链主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投资基金等,聚焦产业链共性瓶颈技术进行研发,知识产权由参与方按约定份额共有,成果优先在成员单位内部转化,收益按股比与贡献分配。搭建省域产业中试平台,形成数字化网络化调度格局。系统整合分散在园区、企业、高校的中试资源,实现全局优化配置。对全省各类中试基地、小试线、检测平台进行能力普查和数字化建模,形成覆盖全省、分类清晰的中试资源库,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预约调度与供需对接平台。加快应用场景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迭代转化为新产业。主动设计并开放重大场景,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机会,加速规模化应用。围绕新型储能、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方向,发布省级重大应用场景清单,吸引全国乃至全球技术方案提供商参与建设,配套采购、金融、财政等一揽子支持政策,打造未来技术应用首选地和标准策源地。
优化全域协同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要素一体化配置效率。发挥江苏通江达海、连接南北区位优势与长三角一体化重要枢纽作用,对外加强区域协同,对内推进南北联动,加快构建梯度布局、功能互补、要素畅流的科技创新共同体。完善创新飞地利益共享机制,激发跨区域协同内生动力。建立健全制度,着力解决苏南地区科技创新成果向苏中苏北地区转移转化利益分配问题。研究制定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支持苏南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在苏中苏北合作设立创新飞地,相应产值、税收等经济指标由输出地和承接地按一定比例分成,着力强化基于市场规则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持续推动创新资源流动。打造新型科创金融服务平台,提高企业需求与金融服务匹配度。利用江苏数字经济优势,破解科技金融信息不对称难题。整合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研发投入、人才团队等企业创新数据、金融机构的信贷风控数据、第三方商业数据,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试点搭建面向全省的科技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以标准化、定制化等不同模式推荐符合企业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多层次多元化智库体系优势,推动政策全流程闭环管理。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治理的前瞻性、科学化与精细化水平,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建立健全第三方跟踪评估与反馈机制,系统全面综合评估现有科技、产业、人才、金融等政策。借助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调整优化政策评估方法,推动政策动态优化与迭代升级。
拓展全球开放创新网络,构筑高水平国际协同与合作新高地。巩固江苏开放型经济与国际化园区优势,探索实施全球创新合伙人战略,从“引进来”为主转向“引进来”“走出去”并重,加快在全球范围配置高端创新资源步伐。鼓励新的合作模式试点,推动自贸区向创新要素便利化升级。研究和探索在自贸区设立国际科技创新服务特别合作区。在南京、苏州、连云港三大自贸片区,争取国家授权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独资或合资研发中心。适时推进简化研发所需样本、试剂、设备等进口手续,加快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快速确权、维权和交易体系。加快海外科技创新布局,系统构建离岸科技创新孵化网络。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模式,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属国有企业、头部创投机构、产业园区等,在美国、欧洲、以色列、新加坡等创新活跃区,以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一批海外科技创新中心,加强项目孵化、投资对接、技术转移等工作。创办国际科技创新峰会,打造具有全球感召力的合作交流品牌。整合现有资源,总结经验做法,借鉴京沪粤等地模式,在南京和苏州等地定期举办高规格常设性国际科技创新峰会,覆盖高端论坛、未来技术展示、青年科学家论坛、企业家专场、投资人交流会等特色活动;推动与世界顶尖科学期刊、国际科技组织、知名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将峰会办成全球创新趋势的重要风向标、重大成果首发地、高端要素链接器,持续提升江苏创新生态国际能见度和吸引力。□
(作者分别系江苏省苏科创新战略研究院理事长、江苏省政府参事,江苏省苏科创新战略研究院理事)
责任编辑:张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