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探索共同富裕有效途径

发布时间:2026-04-10     稿件来源:《群众》(思想理论版)     作者:杭 华 李鹏飞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是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总体性要求。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四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每次都对推动共同富裕提出重要要求。今年参加审议时,充分肯定江苏推动共同富裕取得的成效,强调江苏要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积极探索。这要求我们解答好如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如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如何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等课题,持续探索共同富裕有效途径。

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产业与就业之间是一种双向支撑、相互促进的关系。江苏产业基础坚实,有效支撑了就业的基本盘。全省连续多年城镇新增就业量占全国1/1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始终控制在5%以内。但受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影响,劳动力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凸显,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问题突出。其中,有传统行业用工需求萎缩的情况,也有劳动力就业技能及就业意愿与产业需求脱节的情况。

针对传统行业用工需求萎缩的情况,要顺应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着力增强新技术新产业赋能就业、带动创业效应。比如,我省制造业采购生产服务需求规模超万亿元,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等生产服务供给不足,省外采购生产服务占比近四成。要积极抢抓我省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蕴含的新机遇,大力发展与先进制造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在稳定制造业就业的基础上扩大服务业就业岗位供给。再比如,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用人需求正呈现爆发态势,要立足我省相关产业布局较早的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以人工智能产业为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十四五期间累计发布的72个新职业中,超20个与人工智能相关,有关方面预计每个新职业将在短期内带动3050万人就业。我省1650产业体系中专设人工智能集群,产业创新力与融合赋能水平较高,要扶持相关企业加速发展关联技术、产品和服务,孵化更多就业新岗位。

针对劳动力就业技能及意愿与产业需求脱节的情况,围绕解决技能不匹配问题,要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密切校企地合作,加强产业需求与劳动力培养的协同,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当前,新能源、机器人等行业技术人才需供比高于51,有大量的缺口,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合作,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同时科学优化高校学科设置,使学科专业更好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围绕解决意愿不匹配问题,要深入分析加工制造业、家政、养老等一些行业出现用工缺口的原因,在工资待遇、成长空间、岗位认同等方面发力,同时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就业观,通过破解有活没人干情况解决有人没活干问题。近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与之密切关联的长期照护师新职业缺口很大,可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供需有效匹配。

推动协调发展、融合发展、联动发展,缩小区域、城乡、行业收入差距

区域、城乡发展水平和行业工资水平的差异,对居民收入产生着重要影响。这些年来,我省地区收入、城乡收入差距明显缩小,苏南与苏北居民收入比值从2020年的1.88下降至2025年的1.79,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从2020年的2.19下降至2025年的2.02。这得益于我省坚持不懈以1+3重点功能区战略、南北结对帮扶合作等为抓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以培育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等为抓手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但也要看到,全省南北发展不均衡格局尚未根本打破,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仍然较大。缩小区域收入差距,支持苏北地区发展要加力。受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等影响,苏北地区居民收入水平与苏南地区仍有较大差距。要进一步深化1+3重点功能区战略实施,优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机制,推动资源要素跨区域优化配置,增强13的引领带动效应,推动各板块联动发展,携手做好共富文章。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是关键。工资性收入是我省农村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要把提高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作为重要着力点,发挥好县域经济强的优势,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有效牵引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传统产业领域和新兴领域之间收入差距呈逐步拉大之势,对缩小收入差距提出了新挑战。我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新兴行业门类年收入较高,而住宿和餐饮业等传统行业门类年收入仍然较低,呈现出显著的产业转型期特征。缩小行业收入差距,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产业政策、教育政策、分配政策协同发力,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比如要通过AI赋能等手段做强传统产业、做优人才供给,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更多价值,从而提高收入水平。比如,要做好收入再分配,通过税收、社保等手段,合理调节不同行业收入差距,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提升

民生保障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工程。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群众教育、医疗、养老等负担,就相当于增加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我省长期坚持民生优先,公共财政用于民生领域支出比例多年保持在77%以上,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加强,民生七有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率先实现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标准居全国前列。但不容忽视的是,江苏是全国老龄化少子化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2000万人、占比超1/4;自2012年以来常住人口出生率持续低于全国。由此导致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持续承压,社会抚养负担持续加大,从长远看还可能影响创新和发展动能,必须采取系统性前瞻性措施予以应对。

应对老龄化,重点是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专业化居家护理服务缺口,持续拓展长护险覆盖人群,推进适老化改造,加快发展银发经济、智慧养老,积极发展养老金融,完善老年教育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要提高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推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应对少子化,重点是倡导积极婚育观,放大生育支持政策协同效应,用好国家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政策,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多措并举缓解教育焦虑,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让更多家庭愿意生、养得起、教得好。

(作者单位: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基地)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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